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40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0605.0779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6.08%,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金翔宇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10,605.0779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所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 万股股份以 4.9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成都弘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授
权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1
年 7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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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天均、杨波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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