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38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8 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
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江安高
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安高金”)与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
心签署的《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
公司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安高金和射洪高金停产
的议案》(详见2009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除土地以外的其他资产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详见2009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截止2011年6月30日,江安高金土地资产及其建筑物价值为
58.91万元。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江安高金决定将其位于江安镇花湾规划区、
石巷子71号和天堂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
储,并依法公开处置。
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成立于2003年8月,隶属于江安县国土资
源管理局,负责全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指江安高金,下同)将位于江安镇棉花湾规划区、江安镇石
巷子 71 号和江安镇天堂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9112 平方米(证书号: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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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005)字第 0552 号、江国用(2005)字第 0551 号和江国用(2005)
字第 0648 号)按照现状土地交付给甲方(指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下同),并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自愿交给甲方,甲方依
法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具备条件后依法公开处置。
2、乙方在交付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之前,负责处理完
善宗地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债权债务关系,并确保能够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交
付现状土地。在该宗地成功出让后,从出让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必须向甲方
交付已处理完清宗地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现状土地,逾期未
交付土地按照出让成交价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公开处置该宗地,乙方可以参加竞买。在甲
方成功出让该宗地后,将该宗地(面积 9112 平方米)出让总价款(涉及“带
方案”出让的,按照不扣除“带方案”费用的出让金总额计算)的 70%用
于补偿乙方拆迁安置费用。支付时间为土地交付受让方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
拨付应该支付乙方总价款的 60%,在受让方进行实质性建设时,若没有出
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阻碍施工现象,则拨付剩余的 40%。
根据当地已成交土地拍卖平均价格 160 万元/亩测算,预计该事项将会
影响公司净利润增加 1,104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预计影响公司本年度净
利润增长 662.4 万元。具体金额最终将以实际拍卖价格并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确认。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1、因当地已存在土地拍卖流拍的先例,故本次土地竞拍同样存在流拍
的风险。
2、因本次土地竞拍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故其收益具体实现时间
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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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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