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项目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 Dr. Schildbach Finanz-GmbH(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 87.399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核,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至出具此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的问题。
(以下无正文)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项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的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胜文 彭震东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