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北京兴华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北京兴华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11-22 组织形式
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 张恩军
上年末从业 合伙人数量 102 人
人员类别及 注册会计师人数 585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80 人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4,334.17 万元
最近一年业
审计业务收入 55,571.50 万元
务信息
证券业务收入 6,311.51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 家
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
上年度上市 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
公司审计业 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务信息 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
审计收费 2,095.28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17 家
户家数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
投资者保护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
能力 是
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无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8
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
诚信记录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1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修武,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贤丰控股 002141、
天晟新材 300169。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包括电投能源002128、ST林重002535、吉视传媒601929。
(3)项目质量复核人:时彦禄,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7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修武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1 次;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业务类型、风险评估等原则确定本期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名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经验和资质,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 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