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召开七届十一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对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军 1 人死亡、陈
维武 1 人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公司应回购并注销邱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6 万股、陈维武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6 万股。
2.按照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确定相应的回购情形,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3.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特此说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