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股票代码:00213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次修订稿)摘要
2017年3月
目 录
一、释义......3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3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4
四、《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5
五、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5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方式、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6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7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解锁条件......8九、实行《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解锁程序......12十、《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13十一、相关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确定、费用计提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15十二、《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6十三、其他......19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激励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顺络电子 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计划》/本计划 励计划》,包括草案及修订稿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公
司获得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标的股票、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顺络电子股
票
授予日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认购公司股票的价格
锁定期 指 限制性股票被锁定禁止转让的期限
解锁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可申请其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禁售的期间
有效期 指 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本激励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
锁完毕的时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权激励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章程》 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2、倡导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及骨干业务人员。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在一起。
3、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对符合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
1、中高层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
3、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公司上述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顺络电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500万股股票。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种类、数量、占比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不超过1,500万股顺络股票(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激励计划首次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40,938,814股的2.02%。
五、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3,137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5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8.0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万股,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股票占标的 获授股票占草案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公布时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杨亚冰 绕线事业部总经理 20 1.3333% 0.0270%
2 曾向东 叠层事业部总经理 20 1.3333% 0.0270%
3 汪季峰 质量总监 20 1.3333% 0.0270%
4 胡国城 行政总监 20 1.3333% 0.0270%
5 戴正立 贵阳公司总经理 20 1.3333% 0.0270%
6 石林国 衢州公司总经理 20 1.3333% 0.0270%
公司(含子、分公司)中层管理人
7 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关键 1,380 92.0001% 1.8625%
岗位人员等共246人
合计 1,500 100% 2.0245%
1、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实际购买数量确定。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方式、锁定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一)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60个月。
(二)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应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且必须为交易日,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本计划实施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并对本计划继续实施有实质影响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计划进行调整。
(三)锁定期
自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及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该等股票应有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和自由支配该等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的权力等。但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四)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锁。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2、相关限售规定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章程》第 28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