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1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00万股,其中网下定价配售数量为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价格为13.6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T-1日)(周四)9:00~17:00和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9:00~15:0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9:30~11:30、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网下配售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5月25日(T-5日)至2007年5月29日(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为方便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名单见后面表格,表中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但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6、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15: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及申购表复印件。
传真号码:020-87554693、87555416、87555675;
联系电话为:020-87555888 转312、578。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92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顺络电子",申购代码为"002138"。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7年5月24日(T-6日)(周四)《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顺络电子 指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4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账户(包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有效报价 指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没有出现以下几种无效报价的情况:(1)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超过截止时间2007年5月29日(T-3日)17:00;(2)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价格下限的120%;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T日/网上定价发行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7年6月1日,周五;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指《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总量为2,4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1,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3.6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2007年5月31日(T-1日)(周四)9:00~17:00和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9:00~15:00。
5、网上发行时间:2007年6月1日(T日)(周五),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07年5月24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2007年5月25日 周五)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4日
(2007年5月28日 周一)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3日
(2007年5月29日 周二)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截止日(17:00)
T-2日
(2007年5月30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07年5月31日 周四) 1.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2.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14:00-17:00)
3.网下申购开始日(9:00-17:00)
T日
(2007年6月1日 周五) 网上发行申购日,投资者缴款申购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T+1日
(2007年6月4日 周一)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T+2日
(2007年6月5日 周二) 1.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3.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3日
(2007年6月6日 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T+4日
(2007年6月7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变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配售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申购,单一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拟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份总量480万股,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应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一)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办法,对网下有效申购的统计情况汇总,符合规定的有效申购将获得配售,具体按如下原则: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按照统一配售比例进行配售;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获配数量=有效申购量×配售比例
有效申购定义:
(1)、来自符合有关规定的配售对象;
(2)、申购上限未超过本次拟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份数量;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对配售对象的证券投资限制性规定;
(4)、申购资金为全额缴付并出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发行申购指定资金账户;
(5)、在规定时间内按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将申购资金汇至其指定账户;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5月25日~2007年5月29日)提交有效报价,并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