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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天津普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1-05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9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克景先生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97,232,254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95%。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6,799,854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3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432,4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432,4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432,4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任保华律师和曹建民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战友先生、张伯轩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逐项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1、《补选战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7,022,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战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0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653%。

    1.2、《补选张伯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902,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78%。张伯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8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653%。

    2、《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14,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7%;反对4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0%;反对4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保华曹建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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