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7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1年10月 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干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迎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丁建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龙绍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张浩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贺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汪形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何琪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王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4.02 选举卢武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议案 3 为累积
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4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股东
监事 2 名。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至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 2、议案3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2.01 选举刘干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迎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丁建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龙绍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张浩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贺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汪形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何琪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王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4.02 选举卢武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 1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提案 2、提案 3、提案 4 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