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8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干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迎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张迎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干江,委员:张迎春、丁建奇、龙绍飞、贺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波,委员:贺娟、何琪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琪,委员:刘干江、汪形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形艳,委员:周波、何琪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干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柳全丰先生、龙绍飞先生、谭周聪先生、文革先生、李峥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树林先生、邹秋阳女士、成希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张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贺娟女士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贺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55544161
传真:0731-55544101
电子邮箱:zqb@chinaemd.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七、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的陆仟伍佰万元项目运营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拾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敞口授信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期限壹年。该授信由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1、刘干江先生简历
刘干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工程师。200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成品分厂副厂长、品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刘干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刘干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迎春先生简历
张迎春先生,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1999 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市市政工程公司沥青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湘潭市市政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经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靖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迎春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 除此之外,张迎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张迎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柳全丰先生简历
柳全丰先生,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 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大学应用化学系副主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938 工程指挥部常务指挥长,948 工程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董事、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柳全丰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柳全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柳全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龙绍飞先生简历
龙绍飞先生,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1997 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生产部部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靖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龙绍飞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龙绍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龙绍飞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谭周聪先生简历
谭周聪先生,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动力分厂副厂长、厂长、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谭周聪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谭周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谭周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文革先生简历
文革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 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双氧水分厂书记、副厂长、光华日化厂书记、行政部部长、运输公司经理、锰都事业部安环部长、锰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兼社会事务部部长、锰都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文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峥嵘先生简历
李峥嵘先生,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 年参军,转业后工作于湘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