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 5 号)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三季报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59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41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1.49 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现金 6.23 亿元。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你公司逾期债务金额达 26.78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1.65%。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采购等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前三季度公司亏损的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超当期营业收入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 2021 年1-9 月份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3,554,253.35 -57.79% 159,065,551.73 -1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4,997,649.12 -115.25% -340,816,482.67 -23.2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6,597,865.19 -115.49% -346,290,597.07 -20.22%
损益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销售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分类 销售收入金额 上年同期销售收入金额 同比上年同期增减
中成药-处方药 133,006,661.44 144,679,123.87 -8.07%
中成药-OTC 12,664,665.40 43,064,402.07 -70.59%
人参-粗加工 4,663,214.57 1,079,346.24 332.04%
人参-深加工 1,944,687.33 1,248,804.6 55.72%
其他 6,786,322.99 6,942,596.98 -2.25%
合计 159,065,551.73 197,014,273.76 -19.26%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行业环境及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中成药方面:2021 年前三季度,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基本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相关医保控费、两票制、4+7 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并落实,对传统医药行业的市场格局带来巨大冲击,公司主营的中成药业务受到行业政策冲击;同时近年来新冠疫情扰乱了整个社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轻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因疫情期间医疗重点都在防疫、抗疫上,导致其他药品的终端需求有所下降,对公司中成药产品销售终端造成影响,另外公司近年来受疫情、行业政策、金融去杠杆、长期项目投资未形成收益等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资金紧缺。公司现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兆祥)在本报告期对公司在原材料供应、销售渠道扩展等生产经营层面的支持工作已经启动,但由于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需要一定周期,同时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终端需要逐步恢复等因素影响,导致效益实现延后至第四季度。综合上述因素,公司中成药-处方药产品销售前三季度同比上年同期下降 8.07%,中成药-OTC 产品销售前三季度同比上年同期下降 70.59%。
人参板块方面:因受近两年疫情影响,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如专柜、药店、人参提取物出口等业务停滞,对公司人参板块业务带来极大影响;本报告期人参深加工、粗加工产品销售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销售业务正逐步恢复。
本报告期采购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当期中药材采购总额 8,087,807.13
当期人参采购总额 515,657,645.59
其中林下参 515,606,666.69
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 525,713,430.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2,660,977.23
其中含去年采购尾款在今年支付 75,687,754.00
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约为 62,266.10 万元,主要为本期预付采购林下参款项约为 51,560.67 万元,另本报告期支付前期采购尾款约为 7,568.78 万元,共计 59,129.45 万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远超当期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分析:
1、人参行业政策
吉林省是人参的主要产区,吉林省政府自 2010 年开始加大了对人参产业的推进和扶持力度,组建了人参产业推进小组,陆续出台了多项振兴人参产业的政策,主要包括:2010年 7 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2010 年 11月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人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 年 2 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2010-2020 年人参产业发展长远规划》、《吉林省人参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6 年 5 月《吉林省人参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等相关政策为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9 年 1 月 9 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参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19〕5 号),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目标:“到 2020年,参业产值力争实现 800 亿元,统筹利用采伐迹地种参、林下参、非林地种参三种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该目标已经完全实现)。到 2025 年,参业产值力争实现 1200 亿元,人参标准化种植面积占比 80%以上,“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产值达到600 亿元以上,占比超过 40%。”
随着国家保持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退参还林等政策实施。尤其 2020 年 11 月,国
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毁林种参案件督查督办的通知》的政策出台,人参主要产地省份对毁林种参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人参产量逐年下降,林下参作为野山参的替代品,既满足市场的需求又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目的,其价格和价值呈上升趋势,未来将会成为人参产业的主流产品且市场空
间巨大。
综上,公司预采购林下参符合基于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制定的持续性战略储备的战略目标,符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2、公司决策
公司于 2009 年进入人参产业,公司作为吉林人参产业龙头企业,对吉林省人参产业发
展积极建言献策,先后为吉林省《人参发展纲要》《人参发展规划》《人参发展细则》和《人参发展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人参种植培育、基因图谱绘制、品种间含量分析、显微鉴别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且为中国人参在国际人参标准制定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在人参产业不断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投入力度,在人参种植和培育方面、人参库存的战略性储备方面、人参生产加工的产业升级方面、人参产品的低中高端新产品研发方面,经营销售规范等等方面,有效的形成了产业体系化建设,使公司人参产业板块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人参产
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深度研究制定的《人参
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人参种植基地计划目标为由 2018 年当时的 14 个到 2022 年增加至约
30 个,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人参种植基地19 个。
2021 年,公司控股股东由康平投资变更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之子公司国药兆祥,国药药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文件中明确提出的要加快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而制定了“国药药材《林下种植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
《林下种植发展战略规划》的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国药药材林下种植基地规模达到100 万亩,包括新建标准化种植基地、合作现有种植基地两种类型,重点推进吉林、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湖北、新疆、海南等地区的种植,品种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