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3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补充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2010 年10 月2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对外
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对外”)就马里新糖联项目(农
业部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增加了供货范围,约定由武汉公司
采购项目所需农机设备,合同金额人民币1,900 万元(武汉公司与中
轻对外就马里新糖联项目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相关公告详见2010
年7 月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0-022)。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首义路176 号
法定代表人:徐平佳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轻纺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环境
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医药工程设计、化工工程设计、电子系统工程设
计、城市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工
程造价咨询、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
项目(需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上述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
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轻纺机械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38
设备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和销售。
截至2010年9月30日,武汉公司总资产10,939.1万元,净资产
2,479.5万元;2010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19,515.2万元,实现利
润总额760.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圣门外大街甲1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海星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一般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经济技术咨
询服务、展览业务;汽车、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鞋帽、矿产
品、建筑材料、木材、化工材料(化学危险品除外)、畜产品、仪器
仪表、工程机械、纸张的销售;陶瓷加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轻对外总资产95,652万元,净资产
32,364万元;2009年完成营业收入83,456万元,实现净利润2,814.9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武汉公司系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轻对外系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轻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年修订)第10.1.3章节的规定,中轻对外为上市公司及武汉公
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武汉公司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并经与中轻对外友好协商
后,签订《马里新糖联项目(农业部分)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协议
约定由武汉公司供应项目所需农机设备,合同金额人民币1,900 万
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武汉公司已于2010 年10 月25 日与中轻对外签订《马里新糖联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38
项目(农业部分)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3、费用结算方式
合同的支付按照原合同与补充合同累加调整后的金额执行。
4、协议生效条件
此项交易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轻对外签署的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系对之
前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效补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
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累计与关联人中轻对外签署且正在
履行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0,768.46万元,分别系公司控股80%的子
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诚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与中轻对外于2010年4月22日签署的《马里新糖联项
目(工业部分)委托监理合同》,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
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轻对外于2010年7月1日签署的《马里新糖联项
目(工业部分)承包合同》,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轻对外于2010年7月13日签署的《建设工程总承
包合同》。
四、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轻对外签署的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系对之
前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效补充,系武汉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
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提供的定价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该关联交易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
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38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