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量比例 本比例
1 何天仁 董事 20 0.8889% 0.0082%
2 洪荣勇 董事 20 0.8889% 0.0082%
3 黄标彩 董事 20 0.8889% 0.0082%
4 刘梅萱 总经理 20 0.8889% 0.0082%
5 潘建洲 总工程师 20 0.8889% 0.0082%
6 汪灿荣 副总经理 20 0.8889% 0.0082%
7 胡红林 副总经理、董事 15 0.6667% 0.0061%
会秘书
8 林华春 副总经理 15 0.6667% 0.0061%
9 郭凌欢 副总经理 15 0.6667% 0.0061%
10 卢荣才 财务总监 15 0.6667% 0.0061%
中层管理人员 2070.0011 92.0000% 0.8444%
及技术骨干共 317 人
合计(327 人) 2250.0011 100% 0.9178%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其他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含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
值)的30%确定,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等其他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参照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确定方式确定。本计划有效期内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的,董事会可以根
据相关机构规定的调整而修订本条款。
5.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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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