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0-00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工艺结构、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福建三
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收购福建省
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和福建省三明钢
联经营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钢联公司”)合计持有的三明市三钢
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100%股权。
煤化工公司是由三钢集团、钢联公司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
任公司。目前,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2,734 万
元,其中,三钢集团出资人民币2,343 万元,持有其85.7%的股权;
钢联公司出资人民币391 万元,持有其14.3%的股权。煤化工公司的
经营范围为:生产焦炉煤气、硫磺、粗苯、苯、甲苯、硫铵、建筑防
水材料;销售苯、煤焦油、甲苯、硫酸、洗油。2007-2009 年,煤化
工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利润总额 6,855.10 7,134.34 5,397.21
净利润 4,579.43 5,344.16 4,042.34
销售收入 13,557.31 14,570.17 11,778.31
主营业务13,486.72 14,525.27 11,739.27收入
项目
2007 年12 月
31 日
2008 年12 月
31 日
2009 年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313.87 20,765.25 19,800.19
净资产 9,301.46 10,482.34 9,714.94
注:2007 年、2008 年数据已经审计,2009 年数据尚未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收购煤化工公司股权事宜出具了《关于拟收
购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前同意函》:同意公司将
《关于拟收购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
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收购煤化工公司100%股权之事宜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收购
三明市三钢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示同意,公司董事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是合法有效的。
三、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收购事宜已经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其余五位无
关联关系的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拟收购三明市三钢
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欧阳元和先生、卫
才清先生两位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公司拟收购的三钢集团、钢联公司合计持有的煤化工公司
100%股权。其中,三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煤化工公司
85.7%的股权,将构成本次收购为关联交易。钢联公司与三钢集团及
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煤化工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有助
于优化公司工艺结构、完善产业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上述收购煤化工公司100%股权的计划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收购的前期筹备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与三钢集团、钢联公司就收购事宜进行协商、谈判;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煤化工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工作
等),在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煤化工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并经主管部
门备案后,公司还将制定关于收购煤化工公司100%股权的具体方案,
与三钢集团、钢联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制备其它相关文件,经本
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