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72,253,625.17 1,353,352,597.08 1.40%
营业利润 119,510,974.04 140,280,272.57 -14.81%
利润总额 183,311,697.31 153,161,054.37 1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4,301,318.12 146,405,344.51 12.22%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1 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9.56% 9.17% 0.39%
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129,534,601.98 2,034,025,047.25 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00,147,673.67 1,635,809,038.12 10.05%
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 712,028,800.00 713,648,000.00 -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3 2.29 10.48%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372,253,625.17元、利润总额
183,311,697.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301,318.12元,分别比
去年同期增长1.40%、19.69%、12.22%。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29,534,601.98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00,147,673.67元,分别比期初增长4.70%、10.05%。
较上年相比,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影响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的主
要因素如下:
报告期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441号民事判决,同时驳回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详见公司2017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2017-071)。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冲回2016年度计提的或有负债5,000.00万元,扣除各专业机构以及诉讼相关费用后增加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
同时,该诉讼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接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该诉讼的尘埃落定,公司业务接单将有望恢复正常。
报告期内,受行业及政策因素影响,公司智能卡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在工业物联网、安全产品、区块链等产品和技术的市场推广和投入,公司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逐步产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未来公司将继续在新产品和新技术方面加强储备,促进公司业绩和利润实现平稳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业绩与公司披露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长健、会计机构负责人施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