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衍修、章勇敏、杨华军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