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6-0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5号),批复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5,751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实施本次配股,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