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预案,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公司
拟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胡曼秋、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染料产业升
级及配套项目》建设。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自披露 2016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公司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来,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月24日正式对该申请予以受理,并于2017年3月21日提出相关反馈意见。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原因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上述事项是为应对再融资监管政策变化的审慎决策。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仍将继续实施。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