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5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合同标的: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一期60万吨电石项目EPC总
承包。
EPC的全称: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设备采购)Construction
(主持建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
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
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业主单位: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承包商单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
司
1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托克逊县丝绸路(托克逊县中泰化学盐化有限公司大楼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4379.0011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甲晶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程总承包等。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
(3)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斌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成套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修、
技术咨询等。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2、履约能力分析
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拥有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除华锐风电股权之外的所有装备制造业经营性资
产、负债、业务及人员,是国家重机行业的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新能源设备制造重
点企业。主要服务于冶金、港口、能源、矿山、工程、交通、物流、航空航天、造
船等国民经济基础领域,为国内外用户提供重大成套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
务;拥有国内领先的大件精加工、大件铸造、热处理、大型产品总装发运、多种专
业重大技术装备机电液一体化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工程成套总承包能力。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是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之一,是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系统集成、新兴技术及市场领域
拓展的前沿单位,全权负责大连华锐重工集团对外承揽、组织大型成套项目总包交
钥匙工程。成套总承包项目涉及冶金、矿山、能源、交通、化工、建材、粮储、城
市建设等国民基础产业,具有冶炼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制从土建开始到热负荷竣
工验收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程。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于2011承接本
公司下属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电石项目的EPC总承包建设管理,项目已投
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经过市场调研和论证,托克
逊能化一期60万吨电石项目建设管理采用EPC总承包方式,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为托克逊能化电
石项目总承包商,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力争2015年
上半年内建成投产。
EPC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承包商保证遵照合同的各项规定,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及修补
3
其任何缺陷。又鉴于承包商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
业主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最终合同价格。
2、本合同总价暂定100,852万元整(计人民币壹拾亿零捌佰伍拾贰万元整)。最
终以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查并经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为准。本工程采用工程项目成本
加酬金的计价方式由承包商承建。
3、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其中:
建筑工程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项目整体达产达标。
安装工程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焊缝射线检测一次合格率96%以上;
质量事故为零。
4、本工程安全目标:遵循安全管理规定,实现安全“零”事故,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