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权益分配
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8,123,58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30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创作展示中心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贺扬
咨询电话:010—88437909
传真电话:010—8843771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