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詹金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部议案投弃权票,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
14.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
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8年4月28日为非交易
日,公司股票将于年度报告披露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停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第(四)
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13.2.1第(二)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均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因此,除了面临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风险,公司两次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8年4月28
日为非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年度报告披露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开
市起停牌。
鉴于前述情况,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众和,股票代码:002070)自
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停牌。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具体措施
2018年,公司将积极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力,争取
2018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接受战略投资人财务资助,从而补充新能源板块流动资金,并解决纺织板块职工安置及其他费用等资金缺口。
2、运营方面:金鑫矿业将继续完善落实开采条件,争取尽快复工;在战略投资人的资金支持下,阿坝众和与深圳天骄的流动资金将得以补充,从而有望实现满负荷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还将加强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推进和保障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3、由于纺织印染板块经营已全面停产,无法为公司盈利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将继续寻求低效纺织资产的整体剥离,降低成本及费用。
4、目前已有债权人向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法院尚未正式裁定受理重整程序。
战略投资人和公司将积极推动公司实施重整,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避免退市风险。
5、公司在自身采取措施、努力脱困解危的同时,将通过战略投资人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恢复、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实力;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客户建立长期共赢的合作模式;抓住市场机遇,控制发展风险,促进公司重回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目前,拟参与和推动公司重整的意向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向公司(及新能源锂电板块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兴业矿业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于2018年5月8日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亦将于2018年5月8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新能源板块子公司将利用兴业矿业提供的财务资助,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扩大锂盐加工和锂电池材料业务,完善金鑫矿业开采条件,促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业绩全面提升。
四、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股票因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五百万股;
(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九)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十)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一)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二)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提示说明
1、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5116.56万元,预计2018年半年度亏损5000万至9000万
元,本业绩预计是基于公司纺织印染板块全面停工、战略投资人财务资助尚未到位等情况做出的初步预测。若财务资助资金到位,预计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子公司的业务将有望得到提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第(四)
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 13.2.1 第(二)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均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因此,除了面临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风险,公司两次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