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2-03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7月25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7日下午2点在厦门市莲岳路
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16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建
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关于厦门帛
石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或增资的意向性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
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厦门帛石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或增资的意
向性框架协议》。
为把握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实施带来的政策机遇,发展公司
第二产业,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拟受让黄岩贸易持有的厦门市帛石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帛石”)
股权或对厦门帛石增资亦或部分受让股权部分增资的方式进而控股厦门帛石不
低于51%股权。
厦门帛石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阿坝州
闽锋锂业有限公司33%的股权。此外,厦门帛石已与闽锋锂业实际控制人李剑南
先生签订了受让其持有的闽锋锂业29.95%股权的意向书。交易完成后,厦门帛
石将合计持有闽锋锂业62.95%股权。闽锋锂业持有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和/或增资对价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所
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建成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层在总价款合计不
高于人民币5.0亿元的前提下,对有关正式合同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协商;此次授
权有效期至2012年9月15日。
【签订意向性协议的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2-033号《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和/或增
资的意向性框架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厦门市帛石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或增资的意向性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