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1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金额为 24,637.05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 2021 年 2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266 号)》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可申请补贴确权贷款。
为拓宽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
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 12 亿元,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1.76 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 12 亿元,新疆粤水电拟为其提供全程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1.76 亿元,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宽限期 1 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 6 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申请贷款明细表
序 单位名称 预计贷款金 期限 担保方式
号 额(万元)
1 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 18,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有限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2 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 13,5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源有限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3 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 10,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有限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4 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 6,5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5 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 7,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6 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 12,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限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7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 6,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 10 年 收账款质押
司
8 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 13,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有限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9 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 6,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10 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 28,000 不超过 连带责任担保、应
有限公司 10 年 收账款质押
合计 120,000 - -
上表中除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能”)外,其他均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西藏腾能为新疆粤水电控股子公司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西能”)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持有四川西能 60%股权,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飞”)持有四川西能 40%股权,本次西藏腾能拟贷款6,000万元,新疆粤水电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3,600万元,西藏腾飞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 2,40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湖路西大桥西南
处。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09 年 3 月 25 日。
4.法定代表人:李仁传。
5.注册资本:22,800 万元。
6.经营范围:风电开发、风力发电、电采暖、供热、热力销售、电力销售。
7.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90% 10%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0% 73.23%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48% 0.8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00%
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8.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047.8 72,386.52
负债总额 41,360.18 40,849.75
银行贷款总额 32,690.00 28,490.00
流动负债总额 18,470.18 22,059.75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括 无 无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6,787.62 31,536.77
营业收入 10,167.51 9,306.91
利润总额 2,600.46 4,557.51
净利润 2,186.79 3,873.76
最新信用等级 无 无
(二)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原工行家属楼一单元二楼。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17 日。
4.法定代表人:蔡勇。
5.注册资本:24,201 万元。
6.经营范围:风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7.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90% 10%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0% 73.23%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48% 0.8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00%
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8.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944.54 68,102.77
负债总额 42,313.01 39,938.81
银行贷款总额 34,200.00 27,3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013.01 19,538.81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括 无 无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6,631.53 28,163.96
营业收入 1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