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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德美化工: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黄冠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职责调整,黄冠雄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黄冠雄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黄冠雄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止公告披露日,黄冠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406,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7%,其控制的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384,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黄冠雄先生辞去总经理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原总经理黄冠雄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离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意黄冠雄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黄冠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秋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陈秋有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秋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本次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3、经了解,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确认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4、本次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案和提名程序均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陈秋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3)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陈秋有先生简历

    陈秋有: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 EMBA。2001 年加入
公司,历任德美福建公司经理、汕头公司经理、无锡公司经理、绍兴公司经理、德美高公司
经理、公司营销中心主任、公司营销总监等职务;2013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公司纺
化事业部总经理职务;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0 年 10 月至今
担任德荣化工总经理职务;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

    陈秋有先生还担任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晋江新德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秋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秋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秋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秋有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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