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聘任张明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明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张明智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截止目前,张明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 80.85万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本次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经了解,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确认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4、本次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和提名程序均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张明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8)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张明智先生简历
张明智:男, 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大学毕
业, 2007 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顺德总厂工艺工程师、子公司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等职务。目前担任公司供应链总监职务。
张明智先生还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董事; 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董事。
张明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明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明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 80.85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