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0-07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5)。
2、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6日(周三)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建丰路 7 号)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11,255,5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1,179,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7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2%。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526,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450,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7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211,255,555股,占总股本50.391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255,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53%;反对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黄冠雄先生、何国英先生,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 93,406,344 股、42,353,445股进行回避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06 限售期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上市地点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 75,495,766 股,占总股本 18.00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为20,526,809 股,占总股本 4.89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95,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26,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