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对全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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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