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9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2 :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四人,实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15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以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1、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青燕女士、谭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名,文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以上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9)详见2021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青燕,女,1978年4月生,法学学士,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关系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与法务中心副总经理、审计法务风险中心副总经理、审计法务风险中心(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审计法务风险中心(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级)、审计法务风控中心(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风控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青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谭可,男,1980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职工监事,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主管,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资本运作部副经理。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资本运作部经理。
谭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文春燕,女,1978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历任云南创立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云南汉木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新疆立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云南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
文春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