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周晓峰 王世平 李景华
柳铁蕃 杨少杰
发行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87,868,194 股
发行股票价格:8.6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617,545,150.34 元
募集资金净额:1,609,689,557.13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187,868,194 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本次认购股份数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量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
1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187,868,194 1,617,545,150.34 23.08%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峰梅实业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资产过户及债券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2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2
三、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2
四、股权结构...... 2
五、资产过户及债券转移情况...... 3
目 录...... 4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9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1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17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5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25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6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6
第六节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2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7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7
三、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27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8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3
释 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
东海证券 指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峰梅实业 指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股东大会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2
月 9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公告书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Huaxiang Electronic Co.,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626,227,314.00 元
法定代表人 周晓峰
成立日期 1988 年 09 月 26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宁波华翔,002048
上市日期 2005 年 6 月 3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开发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31572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A 栋 6 楼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200122
董事会秘书 韩铭扬
电话 021-68949998
传真 021-68942260
公司网址 http://www.nbhx.com.cn/
电子信箱 Stock-dp@nbhx.com.cn
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仪表仪器的制造、
加工;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
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2021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5 号),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9 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868,194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87,868,194 股,发行价格为 8.61 元/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峰梅实业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东
海证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01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峰梅实业在东海证券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柒佰伍拾肆万伍仟壹佰伍拾元叁角肆分(¥1,617,545,150.34)。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东海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
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00 号)
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17,545,150.3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55,593.2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9,689,5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