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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古少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8,098,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2643%(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27,401,036股,为总股本1,341,296,921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13,895,885股股份后的股份数)。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8,036,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259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47%。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4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2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2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2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2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047,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21%;反对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8年度独立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9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黄平、段博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