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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并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

要”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6,445.14万元,同比增长5.12%;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76.77万元,同比增长8.03%。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468,767.37元,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8,789,405.00元。

     董事会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341,296,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53,651,876.84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

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

获配授信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使用该授信的方式为信用方式。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各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

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

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各子公司的获配

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合作,公司认为该所是一家拥有高素质专业队伍,从业资质齐全,执业经验丰富,内部管理严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