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充分征求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员工持股计
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已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 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
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