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华孚时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 号)核准,华孚时尚于 2021 年 9 月向 20 名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274,278,835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40,999,953.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624,568.8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6,375,384.7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37 号)《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278,835 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上市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上市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市公司尚未使用的闲置
募集资金为 78,744.53 万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募投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且建设过程中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1、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2、投资种类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种类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且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并不得用于股票及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
3、现金管理额度
上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其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不存在前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当募投项目和现金管理出现资金使用冲突时,优先满足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四、风险控制
上市公司按照审慎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以保证本金安全为前提,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既定的收益,为防范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现金管理之前,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对各类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并对
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上市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晶 於桑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