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提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总经理魏彦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魏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魏彦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魏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就魏彦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认为:披露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魏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魏彦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张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张毅先生简历
张毅,男,1966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
任中国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拟任本公司董事。
经查,张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