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
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新联)为切实推进爆破服务一体化战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水平,同时为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市场拓展能力,拟以经中介机构评估的估值为基础进行增资扩股,以货币增资方式(不超过3亿元)引进投资者。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需按规定在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挂牌后,根据合格意向投资方情况进行择优选择,最终选定投资方。
一、保利新联现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2000021441345XC
码
法定代表人 沈晓松
成立日期 1997 年
注册资本 88,814.84 万元人民币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
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爆破与拆除工程:可承担各类各等级的大
爆破工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
爆破工程及其他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可承担爆破设
计施工、爆破振动监测、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业务;
经营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施
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土地整理、土地复耕、土地开发、规
划设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质灾害
防治施工;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生产、销售,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生产、销售;爆破工程技
术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研究开发,危险货物运输(1
类 1 项,1 类 2 项,1 类 3 项,1 类 4 项,1 类 5 项,5
类 1 项,剧毒化学品除外)。
保利联合持股 97.5062%;两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
股权结构
2.4938%
截至 2020 年末,保利新联合并资产总额 860,437.71
万 元 , 净 资 产 152,615.26 万 元 , 归 母 净 资 产
主要财务数据
136,136.2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2.26%,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296,109.64 万元,利润总额 2,611.22 万元。
(二)保利新联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
1.战略定位
作为公司爆破服务一体化核心企业,保利新联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均占保利联合总指标完成情况的较大比重。保利新联同时还承担着公司爆破一体化业务转型升级、海外爆破业务拓展等改革发展重要任务,因此,此次增资扩股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具有重大意义。
2.发展规划
保利新联按照公司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第一、世界一流”民爆综合服务商和以民爆为基础的工程方案提供者战略定位,充分调动内外部源,凝聚发展合力,抢抓国家“三个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四大板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东部率先发展)战略机遇,以基础设施工程一体化和矿山爆破服务一体化为牵
以民爆为基础的工程方案提供者为己任,为公司一体化战略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增资扩股方案
(一)增资扩股总体思路
保利新联拟以经中介机构评估的估值为基础进行增资扩股,以货币增资方式(不超过3亿元)引进投资者。
(二)评估价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保利新联股权评估价值(净资产价值)初步结果为172,459.07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88,814.84万元,则每元注册资本权益为1.9418元。最终股权价值及出让增资股权比例以经中国保利集团评估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按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且每元注册资本权益 1.9418
元作为挂牌底价计算,增资金额中 15,449.7254 万元将计
入注册资本,其余 14,550.274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
后保利新联注册资本将增至 104,264.5677 万元,公司对保
利新联持股比例由 97.5062%变为 83.0579%,保利新联资产
负债率将由 79.51%下降至 76.17%%。具体增资变化见下表:
增资前后变化情况表
项目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万元) 88,814.84 104,264.57
企业价值(万元) 172,459.07 202,459.07
每元注册资本权益(元) 1.942 1.942
资本公积增加(万元) 0.00 14,550.27
保利联合(万元) 86,600.00 86,600.00
股东出资额 投资者(万元) - 15,449.73
自然人股东(万元) 2,214.84 2,214.84
保利联合 97.5062% 83.0579%
股东持股比 投资者 - 14.8178%
例
自然人股东 2.4938% 2.1243%
(四)增资资金用途
保利新联增资资金将用于拓展露天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剥离,砂石骨料开采以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满足项目混装地面站建设需求,逐步形成在现场混装炸药制备、起爆器材供应、矿山爆破施工与技术服务一体化新型技术体系与新型商务模式。
(五)投资方条件要求
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挂牌规定条件(如有)。
(六)增资扩股的必要性
1.有利于优化保利新联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提高融资
能力
近年来,保利新联大力拓展矿山爆破服务一体化业务,年经营规模保持在 30 亿元水平。保利新联现有融资渠道主要是传统的银行贷款和股东借款,目前债务融资的空间不多,限制了保利新联发展,有必要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入资金,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增强发展后劲,贯彻落实“降杠杆”要求的举措。
2.有利于改善保利新联资金状况、促进业务进一步发展
通过增资扩股,保利新联将提振潜在客户及金融机构合作信心,在缓解保利新联资金压力的同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提振市场开拓、业务承接底气。加快保利新联工程业务配套的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建设,优化产能分布,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加快信息化、智能化现场混装车配套研发,为保利新联带来新的发展动力和机遇。
三、独立董事意见
保利新联引入投资者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事项的相关方案。
四、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保利新联爆破的股权比例由97.5062%降至83.0579%,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增资扩股不仅有利于子公司保利新联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
债率、提高市场拓展能力及竞争能力,同时能加快公司信息化、智能化现场混装车配套研发,切实推进公司爆破服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