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33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已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实施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5月14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3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44%,占本次激励计划总授予股份数的90.00%。
3、授予价格:5.34元/股。
4、股票来源:美欣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
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
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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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和3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
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
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
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
获授限制性 实际认购限 占本次授予 占授予时公
序号 姓名 职 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司总股本的
(万股)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总经理、
1 潘玉根 80.00 80.00 22.22% 0.99%
副董事长
2 乐德忠 副总经理 56.00 56.00 15.56% 0.69%
副总经
理、董事
3 刘昭和 56.00 56.00 15.56% 0.69%
会秘书、
董事
4 龙方胜 副总经理 56.00 56.00 15.56% 0.69%
5 聂永国 副总经理 56.00 56.00 15.56% 0.69%
6 傅敏勇 财务总监 56.00 56.00 15.56% 0.69%
合计 360.00 360.00 100.00% 4.44%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预留股份授予实施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5月23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本次预留股份激励对象为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40万股。
3、授予价格:5.18元/股。
4、股票来源:美欣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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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
实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锁
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
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40%、30%和30%。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2014年1月1日至首次授予日之后12个月内的,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在锁定期后24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两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50%和5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
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
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
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 实际认购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