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6日与杭
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清泉”)签订了《设备采购合
同》,中策清泉向本公司订购液压硫化机一批,总价款22,984万元(含
税)。(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3-005)》)。根
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
关规定,现就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策清泉的项目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已交付105
台设备,交付金额18,356.33万元,其余未交付产品金额4,627.67万元
将按合同约定交付。基于双方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为促进共同发展,深
化业务合作,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4年5月3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一
致同意将未交货设备49台总价格8,663.20万元下调424万元,并按下调
后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中策清泉承诺货款以电汇结算,合同其他条款不
变。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合同已累计收款14,857.92万元。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