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0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年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的大信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跃武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资质,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年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其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续聘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年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