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1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原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到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年限,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4.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0年末,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18.3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全乐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2021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290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达到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年限,因此,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友好协商,中审众环将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中审众环及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并将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根据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一致认为大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根据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