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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股份:关于拟收购标的下属子公司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申请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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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标的下属子公司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申请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拟收购标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
化物流”)下属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支付”)接到《中国人
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支付业务许可申请通知书》 (2015 年第 1 号) ,传化支
付就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
账户充值) 业务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已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
心支行依法受理。现将传化支付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支付业务申请方基本情况
申请方:传化支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股东结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等业务
二、申请业务类型
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 号)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传化支付拟申请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申请的业务类型为:
1、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
账户充值);
2、申请的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三、对传化物流业务影响 
2
传化物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物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本次支付
业务许可申请已获得受理,如本次支付业务申请最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审核通
过,有利于传化物流发展战略实施,实现“涵盖货主、物流企业、货运司机、商
户(港内、港外)等全覆盖、全场景、全流程的支付闭环”,并将支付服务延伸
至“B2B,B2C 与 C2C”,从而提升用户的支付体验、支付便利和支付经济,可
以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粘性,实现传化物流潜在价值及盈利能力的提
升,最终打造中国公路物流的全新生态圈。
该受理事项还需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