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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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 荐 机 构 ( 上 市 推 荐 人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
二○○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 城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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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发行人”)董事会保证
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
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 2004
年 6 月 9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的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刊载于巨潮网网站( www.cninfo.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附录。
第二节 概 览
1、 股票简称: 天奇股份
2、 深市股票代码: 002009 沪市代理股票代码: 609009
3、 总股本: 57,554,902 股
4、 可流通股本: 25,000,000 股
5、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25,000,000 股
6、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7、 上市时间: 2004 年 6 月 29 日
8、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9、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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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国家现有法律、 法规
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4] 74 号《 关于核准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 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 法人股、 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
流通。
11、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黄伟兴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发起人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
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7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 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4] 74 号文核准,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14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 以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方式成功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 股票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6.89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40号文《 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批准, 本公司2,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04 年6 月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简称“ 天奇股份” , 深市股票代码“ 002009” , 沪市
股票代理代码“ 609009” 。
本公司已于2004年6月9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附录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因
前述招股文件刊登距今不足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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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Miracle Logistics System Engineering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白开军
董事会秘书: 费新毅
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
办公地址: 无锡市中山路 343 号东方广场 9 楼
邮政编码: 214001
电话号码: (0510)2720289
传真号码: (0510) 272028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conveyor.com
电子信箱: feixy@21cn.com
经营范围: 物流系统工程的设计、 制造、 安装和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专项审批
手续后经营), 光机电一体化及环保工程的设计、 施工; 机电产品制造及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
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 业务。 系统集成
控制软件、 工业控制软件及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开发、 制造、 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本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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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前身无锡南方天奇物流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602
万元, 黄伟兴占出资总额的 50%, 其他 30 名自然人占出资总额的 50%。 2000 年 5 月, 无锡
南方天奇物流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转让其所持有股权。 银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9.0%
的股权, 无锡新伟博高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01 年更名为无锡新伟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受
让持有 8.0%的股权,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受让的 7.0%的股权;白开军受让后增持 3.9%
的股权, 深圳市鑫瑞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 3.0%。 上述转让于 2000 年 5 月 23 日完成相
应工商变更手续。 2000 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206 号文批准, 无锡南方天奇物流
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11 月 14 日完成变更
登记, 注册资本 32,554,902 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4] 74 号文核准, 发行人于 2004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 每股
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6.89 元。 发行人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办理验资手续, 其中 2,500
万元计入发行人股本。 此次发行完成后, 发行人总股本为 57,554,902 股, 流通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 43.44%。
三、 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 一) 发行人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 制造、 安装和管理物流输送系统和自动化仓储系统以及为上述两
种产品提供技术支持的系统集成控制软件。 公司的智能自动化系统主要服务于汽车、 家电行
业的生产物流过程中工业智能自动化的需求, 也涉及到摩托车、 内燃机、 工程机械、 冶金、
烟草、 化工等行业的输送、 搬运及储存。
( 二)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美国、日本、德国是全球汽车产业的龙头,其工业智能自动化系统也居于全球领先地位。
我国工业智能自动化系统行业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进入市场化阶段, 伴随我国制造业
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发展。 虽然起步较晚, 但发展极为迅速。 本公司注重工业智
能自动化系统的单机产品的改进及新产品的开发, 并较早地进入智能自动化系统总体规划、
项目承包、 控制软件开发、 技术服务、 国际合作和设备引进及提供自动化输送、 仓储系统部
分设备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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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工业自动化系统供应商具有单机设计能力的企业相对较多, 而具有系统设计、 集成
能力的较少。 具备自动化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主要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少数几家公司。 本公
司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主要有承德输送机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东方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等。 竞争主要是在系统规划设计、 工程管理、 技术创新、 专用设备制造、 技术咨询服务、 软
件编制、 系统集成、 国际合作的能力等方面展开。
(三)主要财务指标
请参阅本上市公告书“ 财务会计资料” 部分的相关内容。
(四)与发行人业务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1、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资产
因本公司是由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故原无锡南方天奇物流机械有
限公司拥有的相关资产均由本公司承继。 本公司目前拥有的办公楼、 厂房和主要设备系 1997
年 12 月从江苏南方天奇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资产出让方) 受让取得, 其中厂房和设备是
资产出让方于 1997 年 6 月从合资公司无锡南方输送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原始资产出让
方) 取得的, 办公楼为资产出让方自有房产。 原始资产出让方出售资产是在未经中外双方股
东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 在本次资产实际转让后也未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厂房产权
按合同约定时间直接由原始资产出让方过户到无锡南方天奇物流机械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前
身) 名下。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资产转让的真实性、 合法
性进行了专项核查, 认定该资产转让行为合法、 有效。
2、 专利技术
本公司目前拥有与生产有关的使用新型专利技术共二十项。
3、 土地
本公司拥有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312国道北宗地号622-20-065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 面积为 32,334.8 平方米。
4、 房产
本公司现拥有建筑面积为 18,261.47 平方米的厂房和 1,268.8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上述厂
房如前述系由江苏南方天奇集团公司转让给有限公司。 2003 年, 本公司完成自建厂房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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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2004 年 3 月 21 日, 无锡清华双峰环保工程系统有限公
司与本公司签订《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 本公司受让该公司房屋、 设备等固定资产, 房屋建
筑面积计 6,803.23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5、 注册商标
2001 年, 江苏南方天奇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 “ 天奇” 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6、 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拥有《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第五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 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3、 发行数量: 2,5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3.44%
4、 发行价格: 6.89 元/股
5、 发行市盈率: 10.44 倍(按 2003 年的每股盈利 0.66 元计算)
6、 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 2.65 元, 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7、 发行方式: 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8、 发行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 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者( 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9、 募股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72,25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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