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6 月 30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
科技)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签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4,180.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根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方中建信拟支付投资对价为 1,184,928,364.61 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的 13,650.24 万股股份(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 29.99%),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功科技 29.99%以外的剩余股票将置入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与中建信及其实际控制人方朝阳、精功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将在本次 29.99%股权交割之前或同步进行处置。同时精功集团将实施股权调整,并拟按照重整计划安排实施精功集团清算及注销手续,重整计划依法执行后,前述关联关系将不再存在,具体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裁定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为准。若重整方通过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获得上述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是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下一步,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柯桥法院能否出具批准裁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向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
年 9 月 17 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 年 11 月 6 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
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
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 7 项议案。2020 年 3 月 12 日,柯桥法院裁
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
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 年 7 月 30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 年 9 月 30 日,精功集团
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 4 月 15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精功集团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 13,650.2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意向投资人
尽调报名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 17 时止;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
资人应当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前向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
文件。2022 年 5 月 16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重整投资人正式报名已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
17:00 截止,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 1 名,为中建信。
2022 年 5 月 25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
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管理人已收到了中
建信缴纳的竞选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及密封的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
2022 年 5 月 31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2022 年 5 月 31 日,管理人组织召开重整投资人竞选会议,
根据综合评议结果最终确定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26日、2022年6月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9-044、2019-046、2019-061、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2021-050、2022-020、2022-030、2022-032、2022-033 的公司公告。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管理人
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告知函》,2022 年 6 月 30 日,管理人与中
建信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本次重整投资人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朝阳
成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1009 号 28 层 2801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中建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方朝阳 39.025%
2 上海京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3.675%
3 孙关富 5.700%
4 钱卫军 4.750%
5 陈水福 4.300%
6 楼宝良 3.100%
7 孙国君 2.850%
8 裘建华 2.500%
9 陈国明 2.400%
10 潘水标 2.400%
11 张友恩 2.400%
12 程书华 1.850%
13 高建法 1.500%
14 徐国军 1.500%
15 洪国松 1.500%
16 刘中华 1.500%
17 沈月华 1.500%
18 赏根荣 1.300%
19 黄幼仙 1.000%
20 汤浩军 0.975%
21 章伟松 0.800%
22 王建桥 0.800%
23 沈官福 0.675%
24 高国敏 0.600%
25 郑向阳 0.600%
26 邵宝祥 0.500%
27 张小彬 0.300%
合计 100.000%
3、实际控制人
方朝阳先生直接持有中建信股权比例为 39.025%,为中建信实际控制人。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中建信主营钢结构集成业务、再生纤维业务、新能源业务和金融投资业务四个核心板块。2019-2021 年未经审计总资产分别为 277.62 亿元、286.09 亿元、
310.73 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72.45 亿元、182.85 亿元、236.55 亿元;净利润
分别为 5.05 亿元、4.85 亿元、6.59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中建信总资产为 310.73
亿元,净资产为 87.49 亿元。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之间关系的说明
中建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方朝阳先生,方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股权,持股比例 2.0958%,同时方朝阳先生持有精功集团股东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精功集团 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