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越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伟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83,744,382.90 1,717,401,439.55 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924,604,797.18 905,730,224.38 2.0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2,513,016.26 5.96% 699,669,816.86 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11,892.44 194.53% 16,741,988.12 126.2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23,734.65 96.64% -3,912,731.07 9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495,345.09 383.01% 155,786,008.76 5,038.5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194.91% 0.0368 126.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194.91% 0.0368 126.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99.02% 1.83% 128.4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0,707.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684,404.9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30,524.69
债务重组损益 5,000,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57,700.00
其中预收款罚没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81,340.77
7,507,435.54 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4,026.56 个税手续费返还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72,570.18
合计 20,654,719.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5,54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 质押 141,8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16% 141,809,800
司 冻结 141,809,800
质押 24,500,000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5.38% 24,508,170
冻结 24,500,000
浙江省科技评估
和成果转化中心
国有法人 1.65% 7,500,000
(原名:浙江省
科技开发中心)
邵志明 境内自然人 1.39% 6,307,400 质押 6,300,000
张毅 境内自然人 0.63% 2,877,711
杨华 境内自然人 0.61% 2,756,400
余青麦 境内自然人 0.56% 2,542,800
陈燕萍 境内自然人 0.54% 2,440,200
林荣 境内自然人 0.41% 1,865,800
郑清清 境内自然人 0.40% 1,830,3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41,80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809,800
孙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