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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6 深市 精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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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2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系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与上市公司无关。本次债权人会议所议事项主要涉及精功集团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所遵照的规则等程序性事项,以及与债务人重整关联性不高的财产事项,未涉及到其所持有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或“公司”)股权的处置事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1,80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冻结,精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同时并行,网络投票、纸质投票并行,允许会后
延期投票”的模式进行,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的《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9-061 的公司公告。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告知书》。现将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
    一、本次控股股东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召开,并于当日休会,休会期间,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纸质投票并行的方式对《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重整投资人招募方案》、《联合债权人委员会选举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进行了表决。

    2019 年 11月 21 日上午 9 时,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柯桥法院复会,
监票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代理人对投票和统计过程进行了监督,债权人委员会主席代表宣布表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4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4.55%;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293,897,857.06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34%。

    2、《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1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1.82%;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200,247,015.28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74%。

    3、《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96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7.27%;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91,312,723.49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68%。

    4、《重整投资人招募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2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2.73%,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277,943,407.06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24%。

    5、《管理人报酬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87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79.09%;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1,681,588,293.28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5.39%。

    6、《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3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3.64%;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269,163,657.06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18%。

    7、《联合债权人委员会选举方案》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4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4.55%;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92,493,325.12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69%。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4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4.55%;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92,493,325.12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69%。

    (3)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5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5.45%;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295,561,732.06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35%。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科技支行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1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1.82%;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78,559,033.33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60%。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2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2.73%;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83,559,033.33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63%。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1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1.82%;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83,559,033.33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63%。

    (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102家(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2.73%;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12,123,967,916.22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25%。

    以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第 1 至第 6 项表决事项均获通过,联合债权人委员
会成员将由柯桥法院根据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另行书面决定,表决结果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二、风险提示及相关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1,80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冻结,精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多轮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客户通过精功集团关联方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直接办理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 4,160.07 万元、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给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 5,113.93 万元
(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19-037
的公司公告)、通过精功集团关联方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担
保余额 3,045.28 万元外,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5、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重大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