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柯西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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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公司” 、 “股份公司” 、 “精
工科技”或“发行人” )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
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04 年 6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
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附件。
第二节 概览
1、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2、股票代码: 002006
3、总股本:80,000,000 股
4、可流通股本:30,000,000 股
5、本次上市流通股本:30,000,000 股
6、发行价格:7.72 元/股
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时间:2004 年 6 月 25 日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国家现
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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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1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本公司
发起人所持有的法人股和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1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接受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 的要求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61 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9 日采用
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72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34 号文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3,0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将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
股票代码 “002006”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4 日分别在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摘要》 ; 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必备附件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
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等刊载之日距今不足 3 个月,本上市公告书与之重复的内容
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INGGONG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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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TD.
2、注册资本:80,000,000 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0年9月10日
4、法定代表人:孙建江
5、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产品、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
制造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
6、主营业务:机电一体化的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及轻纺专用设备的研制开发、
生产制造、经营销售和技术服务
7、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柯西工业区
8、电话:0575-4138692
9、传真:0575-4138692
10、互联网网址:www.jgtec.com.cn
11、电子邮箱:zjjgkj@jgtec.com.cn
12、董事会秘书:黄伟明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由原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绍兴华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增资、外资变内资、再
增资等过程变化而来,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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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事件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占注册资本额 所占比例
绍兴经编机械总厂 68 万美元 49.28%
1992 年 华能综合利用开发公司 35 万美元 25.36%
8 月 公司成立 万美元 138
香港东源机械(中国)有限
公司 35 万美元 25.36%
绍兴经编机械总厂 78 万美元 46.42%
1995 年 华能综合利用开发公司 45 万美元 26.79%
12 月
三方股东各增资 10 万美
元
168
万美元
香港东源机械(中国)有限
公司 45 万美元 26.79%
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108 万美元 64.28%
香港东源机械(中国)有限
1999 6 月 年 公司 45 万美元 26.79%
绍兴经编机械总厂将股
权转让给精工集团;华
能综合利用开发公司将
股权分别转让给精工集
团 30 万美元和韩国东明
产业社 15 万美元。
168
万美元
韩国东明产业社 15 万美元 8.93%
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168 万美元 73.68%
香港东源机械(中国)有限
公司 45 万美元 19.74%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1999 年
9 月 精工集团增资 60 万美元 万美元 228
韩国东明产业社 15 万美元 6.58%
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1,395 万元 78.9%
2000 年
6 月
香港东源机械(中国)
有限公司将其股权转让
给自然人孙建江,韩国
东明产业社退出合资公
司,同时将合资公司变
更为内资公司。
1,768
万元
孙建江 373 万元 21.1%
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074.6123
万元 63.91%
孙建江 373 万元 11.49%
邵志明 324.617 万元 10%
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 311.6322 万元 9.6%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0 年
7 月
增资扩股:精工集团以
其下属企业绍兴精工机
械厂经评估后的全部经
营性净资产,自然人邵
志明、中国科技开发院
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
开 发 中 心 以 现 金 , 共
2276.7901 万元按相同比
例折价认购。
3,246.17
万元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162.3085 万元 5%
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后
于 2002 年 12 月 26 日更名为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3,195.5 万元 63.91%
孙建江 574.5 万元 11.49%
邵志明 500 万元 10%
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 480 万元 9.6%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9 月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250 万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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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发 行 人 历 史 沿 革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刊 载 于 巨 潮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0]12 号文《关于同意设
立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由浙江精
工集团有限公司(后于 2002 年 12 月 26 日更名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孙建
江、邵志明、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为股东的绍兴精工科
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00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5,000 万元,按 1∶1 折为投入股份公司股本。2000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正式领取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 3300001007111《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195.5 万股,
占注册资本的 63.91%;孙建江持有 574.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1.49%;邵志明持有
5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0%;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持有 480 万股,占注册资
本的 9.6%;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持有 25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5%。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61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9 日采用全
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为 7.72
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8,000 万元。
三、主要经营情况
(一)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经营机电一体化的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及轻纺专用设备,从事高新
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经营销售和技术服务。其产品主要为以新型钢结
构建材专用设备为主的建材机械和以包覆丝机为主的纺织机械。
(二)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企业形象优势
公司属“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主营产品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向国内外用户
重点推荐产品。企业属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绝热
隔音材料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国纺织机械工业协会成员单位;公司与同济大学、东
华大学(中国纺织大学) 、浙江大学等国内着名大学及北京机床研究所等科研院所进
行密切的“产学研”合作,与此同时,公司还与北京理工大学合作成立了北京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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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绍兴华能机电工程研究所,作为学校在浙江的“产学研”基地,致力于产品技
术的开发和工艺研究。主营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和新产品奖。2001
年以来,公司与国际着名公司进行技术合作,使产品水平与国际同步,可为国内外
用户提供各种不同档次的专用设备,是国内品种最齐全、规格档次最多的专用设备
制造企业之一。
(2)品牌优势
公司主营产品使用的 “精大” 牌注册商标, 在国内外具有相当的知名度。 “精大”
牌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及“精大”牌轻纺专用设备产品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同
时远销美国、德国、巴拿马、缅甸、蒙古共和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
及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客户中具有良好形象。国外同行主动上门寻求合
作就是最好证明。2004 年 1 月,公司拥有的“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