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2 年 8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
公开发行 24,267,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426,780,000 元。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刊登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 2020 年 6 月 19 日刊登的《关于“鸿达转债”开始转
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为
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鉴于公司发行的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起开始转股,随着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转股 533,272,89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3,120,485,457 股增
加至 3,121,986,679 股。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发生上述变化,以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拟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120,485,457 元。 3,121,986,679 元。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120,485,457 股,全部为普通股。 3,121,986,679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除其职务。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不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包括董事辞职)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三分之一。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