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编号:临2013-07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收购内蒙古西部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西部环保利用电石渣生产脱硫剂以及土地修复等项目未正式投资
运营,对公司经营暂时无实际的影响。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拟
收购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内蒙古西部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100%股权。2013年12月17日,乌海化
工与鸿达兴业集团签署《内蒙古西部环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
权收购价格为2,450万元。
2、上述乌海化工收购西部环保股权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3、由于鸿达兴业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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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乌海化工收购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西部环保100%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
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奕丰、蔡红兵、王羽跃、姚兵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鸿达兴业集团,成立于2000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注册资本:280,000,000元,注册地: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33号自编2栋六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96692,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咨
询。国内贸易。周奕丰持有鸿达兴业集团53.33%的股权,为鸿达兴业集团及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楚英(周奕丰配偶)持有28%的股权;周喜才(周奕丰父亲)
持有18.67%的股权。
2、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交易对方鸿达兴业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2.29%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交易对方财务状况
2012年度,鸿达兴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7.18亿元,营业利润6.88亿元,
净利润5.6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亿元。
截止2013年9月30日,鸿达兴业集团资产总额181.23亿元,负债总额
106.42亿元,净资产74.81亿元,应收款项总额13.11亿元。2013年1-9月,
鸿达兴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6.68亿元,营业利润5.91亿元,净利润4.80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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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内蒙古西部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于2013年9月
10日由内蒙古西部锆业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内
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法定代表人:田继,实际控制人:周奕丰,
营业执照号码:150300000010163,主营:销售土壤改良剂、调理剂、环保脱硫
剂、盐水脱钠、过滤膜、过滤材料、汽车微粒过滤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本次收购的西部环保股权未设置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质押或其
他第三方权益,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的情况。
(3)截止2012年12月31日,西部环保资产总额2,393.10万元、负债总
额60.40万元,净资产2,332.70万元,应收款项总额2,500万元。2012年度西
部环保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415.35万元,净利润-415.35万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57万元。
截止2013年10月31日,西部环保资产总额2,519.92万元、负债总额26.29
万元,净资产2,493.63万元,应收款项总额0万元。2013年1-10月,西部环
保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60.93万元,净利润160.93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7.41万元。
以上数据均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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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商定以基准日为2013年10月31日西部环保经审计净资产
2,493.63万元作为此次转让的作价依据,考虑西部环保暂未正式运营,收购期
间仍将发生人员费用等支出,乌海化工、鸿达兴业集团同意其所持有100%西部
环保股权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
2、自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乌海化工一
次性向鸿达兴业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2,450万元。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会产生关联交易、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此外,经核查,鸿达兴业集团不存
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