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鸿达兴业集团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于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14:45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 法庭召开,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同时并行,网络投票、纸质投票并行,允许会后延期投票”的模式进行。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鸿达兴业集团通知,获悉鸿达兴业集团破产清算
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会议应到债权人 64 家,实到
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64 家(包含暂缓确认的债权人 16 家),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占应到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 100%。
会后债权人通过网络投票、纸质投票并行的方式对《关于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和拟实质合并破产申请的报告》提交意见,并对《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的报告》《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以及《管理人报
酬方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结果
(一)需征求意见事项及结果统计
1.《关于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和拟实质合并破产申请的报告》征求事项一: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意见: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59 票,反对:5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2.19%,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05%。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44 票,反对:4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1.67%,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39%。
2.《关于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和拟实质合并破产申请的报告》征求事项二:对管理人拟申请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的意见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56 票,反对:8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7.50%,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67%。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42 票,反对:6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7.50%,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02%。
3.《关于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和拟实质合并破产申请的报告》征求事项三:对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的意见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55 票,反对:9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5.94%,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8.73%。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41 票,反对:7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5.42%,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97%。
4.《关于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和拟实质合并破产申请的报告》征求事项四:对推荐鸿达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即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均为广东省法院一级机构破产管理人)联合担任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意见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57 票,反对:7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9.06%,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79.67%。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征求意见情况
同意:43 票,反对:5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9.58%,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02%。
(二)需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统计
1.《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的报告》的表决结果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表决情况
同意:55 票,反对:9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5.94%,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0.79%。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表决情况
同意:40 票,反对:8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83.33%,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58.10%。
2.《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表决情况
同意:59 票,反对:5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2.19%,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30%。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表决情况
同意:44 票,反对:4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1.67%,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68%。
3.《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表决结果
(1)、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表决情况
同意:61 票,反对:3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5.31%,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4.14%。
(2)、不包含暂缓确认债权的表决情况
同意:46 票,反对:2 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5.83%,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4.12%。
(三)债权人会议审议事项的效力
1.需征求意见事项
管理人将结合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在充分调查论证之后,从维护各方利益,有利于整体重整角度出发,依法推进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申请、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相关事宜。
2.需表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以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事项《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的报告》《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均获通过。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鸿达兴业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鸿达兴业集团破产案件进展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