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 琼花 公告编号:临 2012-010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仓储用房的需求和便于厂区的统一管理,本公司以 681 万元收购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拥有的部分厂房及其项下的土地使
用权。
2012年1月18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收购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与
琼花集团签订了《收购资产协议书》。
本次交易对象琼花集团为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第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
公司董事顾宏言先生、张红英女士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本次收购资产金额为681万元,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琼花集团成立于 1984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方亮,注册资本:6,609 万元,住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镭射防伪材料、烯烃片材、
烯烃板材;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塑料制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9,553.62 万
1
元,净资产 3,394.09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 6,861.64 万元,净利润-9,087.15 万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曙光路西侧本公司厂区内的琼花集团
所有的 2 幢厂房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购买的厂房主要为生产车间及车间办公
室。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厂房项下的土地,实际开发程度达到通路、通电、
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五通”及场地平整“一平”。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产未有
担保、抵押及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也无重大争议事项。
上述资产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
公司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2
房屋所有权证号 幢号 结构 房屋总层数 建筑面积(m ) 房产价值(万元)
扬房权证邗字第
69 钢混结构 1 2,326.12 217
039625 号
扬房权证邗字第
78 钢结构 1 3,151.68 280
039624 号
小计 5,477.80 497
本次评估土
土地登记用 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使用证号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地使用权面
途
(万元)
2
积(m )
扬邗国用(2006)第 2050 年 10
工业用地 出让 5,356.66 184
01429 号 月 16 日
小计 5,356.66 184
合计 681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
1.收购厂房依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 497 万元。
2.收购土地使用权依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估价价值 184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公司与琼花集团同意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681 万元作为转让价款。本
次收购资产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20%,本次收
购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3 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50%,琼花集团完成机器
设备搬迁后 3 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30%。
2.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3.收购资金来源
此次收购上述资产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4.其他事项
琼花集团应于协议生效后 1 年内将机器设备搬出本协议项下的厂房。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后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厂区内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将全部为本公司所有,有利
于生产厂区的统一管理和满足生产仓储用房扩建的需求。公司将督促琼花集团尽快将
其机器设备等搬出上述厂房,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没有造成负面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 年 1 月 1 日-2012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与琼花集团未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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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江希和、杨春福、茅建华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并进行了书面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收购集团公司部分厂房、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依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
司的评估结果。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
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厂区的统一管理和满足生产用房的需求,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对此次收购集团公司厂房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表示同意。
此次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该
事项表示同意。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 本公司与琼花集团签署的收购资产协议书;
4. 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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