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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4

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承销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板注册制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与核准制下定价机制存在差异,在高价剔除、“四个值”计算、发行价格确定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二、(四)发行价格的确定”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一、(六)回拨机制”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限售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一、(七)限售期安排”部分。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2.20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78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75,280.0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的 1.013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3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3、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T+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缴纳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3 月 19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该违约情况以及存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情形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 2024 年 3 月 14 日(T-1 日)刊登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 17.3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依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0),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T-3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4.58 倍。

  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2 年)  (2022 年)

 603826.SH  坤彩科技    0.1880    0.1677    47.91      254.85      285.77

 601208.SH  东材科技    0.4522    0.2708    10.81      23.90        39.92

 603119.SH  浙江荣泰    0.4778    0.4306    26.97      56.45        62.63

 001255.SZ  博菲电气    0.8663    0.7835    25.93      29.93        33.09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坤彩科技)              36.76        45.2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致力于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建立了以基础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设备改造三位一体的技术研发体系,凭借深厚的研发制造实力与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目前已成为我国云母绝缘材料行业的领导者。公司以人才队伍的建设为立足之本,通过健全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创新管理和激励制度,已成功汇聚一批各类专业的优秀科技人才。

  此外,公司以自主研发为基础,与武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和持续创新能力,在云母绝缘材料行业内具备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现已形成了一系列自主
知识产权,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共取得各类授权专利共 144 项,其中发明
专利 19 项。凭借研发团队的重大科研成果,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奖项。

    2)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云母绝缘材料产业链具有较为全面的配套供应能力,产业链完整度优势显著。公司布局全球云母矿资源,具有稳定的云母原料供应来源。公司产品覆盖产业全链条,从云母纸、玻纤布,到耐火云母带、云母板、云母异型件、发热件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等。完整的全产业链布局可使公司为客户提供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并且在新产品开发及工艺改良方面实现战略协同。

    3)质量及标准领先优势

  公司牢筑产品质量管理意识,设有专门负责质量体系管理的机构,以保证公司各项质量控制程序有效运转。凭借优质的产品、完善的质控措施、先进的质检
设备以及可靠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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